注意啦! 注意! 年度南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作已经开始 缴费时间集中征缴从年10月1日至年3月31日结束(原则上超过集中征缴期不允许参保,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缴费类别 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 年新生儿和特殊人员 缴纳年元。 元/人 年正常缴费人员 补缴年30元;缴纳年元。 元/人 自年1月1日起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除缴纳年度个人缴费元外,还需补缴欠缴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年以来历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年元/人;年元/人,年元/人,年元/人。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年度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征缴。缴费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