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8-3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日,桂林医保发布了一则通告,请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时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及时缴纳,7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再参保,每人需多交元。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尽快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年6月30日前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元,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二、除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参保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部分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的合计费用,预计为元。

三、缴费人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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