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11月2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等3部门获悉,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本次参保人员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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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标准为,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元,低档每人每年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上年0元的补助标准。

本次参保工作集中缴费时间为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需补缴当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参保激励政策。一是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三是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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